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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限塑令”实施六年 我行我“塑”现象依旧严重

  • 作者:东莞市樟木头金诚信塑胶原料经营部(个体工商户)
  • 发布日期:2014-09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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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2月3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。通知明确规定:从2008年6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。在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

如今“限塑令”已是第六个年头。近日有调查发现,“限塑令”的实施并不乐观,在菜市场、餐饮店、商店、批发店等,依然随处可见各种不符合规定的塑料袋在售卖和使用。

一些大型超市会提供两种选择,大中小规格的塑料袋和环保袋。价格从0.2元-1.5元不等。这些塑料袋上一般都印有“环保”的标志和字样,可以循环使用。而超市食品区提供的用于称重用的连卷袋使用不需要付费,一些顾客习惯性连扯几个,有的甚至直接当塑料袋使用,造成了连卷袋的很大浪费。

一般年轻人购买有偿塑料袋的偏多,中老年人大多自备环保袋来超市,购物量少的人则直接拿连卷袋用做盛物的塑料袋。

在超市食品区,一些顾客只是称了一些水果、蔬菜或生米,去结账时却连拽好几个连卷袋。有的将连卷袋在物品上套好几个,怕物品太重袋子破裂,有的人则一把放进包里。“连卷袋是免费使用的,市民使用时没有限制,如果拿得太多,我们会及时制止,告诉她合理取用,但这种袋子还是用得挺快的,而且都是些大号。”一名食品区的工作人员如是说。

而在城区菜市场内,商贩免费为顾客提供塑料袋似乎是不成文的规定,不管你买多少,哪怕是一个土豆,商贩都会随手递给你一个塑料袋。但这种塑料袋地质偏薄,盛稍微重一点的物品或拉扯一下就坏了,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塑料购物袋厚度必须0.025毫米的规定,且塑料袋上没有任何标识和“食品用”字样,这与“限塑令”也明显不符。

不只是菜场,在便利店、早餐店、药店等,这些商家也都是免费提供塑料袋,且大部分商家都表示使用的塑料袋大多从批发市场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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